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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: 孤獨乎?
作者: Sparrow 日期: 2011.10.27  天氣:  心情:
我是個喜歡安靜不喜歡嘈雜的人,獨處對於我不是難事,我非常喜歡也習慣這種與自己相處的方式,安安靜靜的做自己想做的事,即便只是腦中一片空白的聽著音樂也好。我同情某些人,這些人做什麼都得找伴,他們無法與自己相處、無法享受孤獨、無法忍受處在一個除了自己以外沒有其他人的空間之中,即便同配偶(室友?同居人?)因故失和,已經數個月不講話,他們還是堅持要繼續同住在一個屋簷下,繼續同寢於一張床上,繼續過著同床異夢、貌合神離的日子...我說啊,人生幾何,命是自己的不是嗎?一定要這麼為難自己嗎?人,從呱呱墜地來到這人間,一直到離開這五濁惡世當中的這段歲月裡,我們不從頭到尾都是一個人在與現狀作對抗或妥協?美其名彼此照應,然事實卻是相反的,這是種恐怖的精神折磨,何苦如此?不可否認的,兩個人很好,可以分享彼此的喜怒哀樂,只是我說啊,一個人也可以很過得愉悅自在,不是嗎?

只是我這想法在有些人看來根本是大錯特錯,他們認為一個人是可憐的、是孤單的,是被世人所遺棄的,然而真是如此嗎?一個人可以做更多自己想做的事,不必要顧慮到他人的觀感,不必與同伴討論,沒有牽絆,即便上電影院挑到大爛片也不會覺得對不起身邊的人不是?當然,我不諱言地說,有些事情自己一個人是無法完成的,比方說打牌或某些特殊運動之類(笑),但我們並不需要因為這些而將自己的生命困住,不是嗎?



---我是東拉西扯的廢話比重點多很多的分隔線---



想起去年真是一片愁雲慘霧,生日的那個月父親病危,然後服喪,所謂生日自然是沒興致過了,我父親去年病逝,三日滿一年,我的貓在十月份死了,二十二那日滿五年,十月份還真是光輝的月份啊!今年呢,好不容易想起來原來我還有生日可過這回事兒。廢話了半天,我只是想告訴各位同邪們,今天是我的生日,暱稱與資料全數正確。明天我將繼續打亂它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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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戶回應
 
時間:2011-10-30 08:51
他, 67歲,台北市,製造/供應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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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10-28 16:30
他, 53歲,新北市,金融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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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10-27 21:52
他, 52歲,嘉義縣,農漁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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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10-27 20:37
她, 56歲,新北市,製造/供應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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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10-27 20:21
他, 52歲,嘉義縣,農漁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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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10-27 20:04
他, 52歲,嘉義縣,農漁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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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10-27 11:40
他, 52歲,嘉義縣,農漁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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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10-27 09:56
她, 56歲,新北市,製造/供應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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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10-27 05:44
她, 50歲,台北市,教育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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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10-27 03:34
他, 57歲,台北市,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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